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2992 证券简称:神戎电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管理层签订特殊投资条款并完成回购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签署含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基本情况
山东黄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鲁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资创投)、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鲁信基金)为公司 2016 年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2016 年 8 月,
公司与前述三名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发行认购协议》),鲁资创投认购 100 万股股份;鲁信基金认
购 110 万股股份;山东黄金认购 280 万股,每股价格为 9.08 元/股,认购金额分
别为 908 万元、998.8 万元、2542.4 万元。经多次权益分派后,2024 年鲁资创
投持股 300 万股;鲁信基金持股 330 万股;山东黄金持股 84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修订)》(公
告编号:2016-022)及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在公司 2016 年股票定向发行的过程中,除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已在发行相关文件中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外,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时任董事长邹海涛,股东、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李锐军与股东、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于飞三人作为公司管理层一并与鲁资创投、鲁信基金、山东黄金分别签订了含特殊投资条款的股票发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2016 年股票发行补充协议),主要内
容涉及业绩承诺与补偿条款、回购条款、增资价格调整条款、优先受让权条款、随售权条款等。
2016 年股票发行补充协议中的业绩承诺约定没有完成,在 2018 年触发回购
条款。鲁资创投根据 2016 年股票发行认购补充协议要求邹海涛、李锐军及于飞回购股份,后提起诉讼要求回购。2018 年 7 月,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邹海涛、李锐军、于飞分别与鲁信基金、山东黄金签订了新的含特殊投资条款的股票发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2018 年股票发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涉及业绩承诺回购条款、回购条款、增资价格调整条款、优先受让权条款、随售权条款。
2018 年股票发行补充协议中的业绩承诺约定也没有完成,在 2020 年触发回
购条款。山东黄金根据 2018 年股票认购补充协议要求邹海涛、李锐军及于飞回购股份。2022 年 12 月,邹海涛、李锐军、于飞与鲁信基金签订了新的含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远期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远期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涉及回购条款、增资价格调整条款、优先受让权条款、随售权条款。
2024 年,《远期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新的回购情形触发,鲁信基金要求
回购。
在 2024 年,邹海涛、李锐军及于飞开始实施回购前述三发行对象持有的股
份。邹海涛、李锐军及于飞与鲁资创投根据生效的判决书签订了《执行协议》制定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该执行协议由鲁资创投、邹海涛、李锐军、于飞签订,神戎电子作为目标公司盖章生效。神戎电子虽盖章,但并未作为合同义务承担方,非合同义务履行主体。
邹海涛、李锐军、于飞、神戎电子与鲁信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权回购确认书制定了回购方案,确认回购股份的指定第三方人员。在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神戎电子是作为承担回购价款支付连带责任的主体以及合同签署方的。
邹海涛、李锐军、于飞、神戎电子与山东黄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制定了回购方案。在签订的转让协议中,神戎电子是作为承担回购价款支付连带责任的主体以及合同签署方的。
根据邹海涛、李锐军、于飞及神戎电子与山东黄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山东黄金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济南产研中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
议签署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签订的《关于部分管理层签订特殊投资
条款协议并解除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4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