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我公司”)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创智能”或“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签订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制定了《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辅导计划》”)。
国泰君安证券于2020年2月2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局”)报送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登记材料》,经贵局《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编号:[2020]016号)确认,杰创智能正式进入发行上市辅导期。国泰君安证券按照辅导工作的相关要求,于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对杰创智能进行了为期9个月的辅导,现将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辅导过程
(一)辅导经过描述
1、2020年2月13日,国泰君安证券与杰创智能签署了《辅导协议》,并于2020年2月27日至贵局进行辅导备案申请,取得了贵局《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编号:[2020]016号)。根据贵局确定的备案登记日,国泰君安证券即开始对杰创智能进行辅导。
2、2020年3月13日,国泰君安证券召集其他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召开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有:传达了广东证监局对于杰创智能辅导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讨论并通过了详实的辅导方案;对各有关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工并明确了责任,就初步尽职调查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向辅导对象讲解了辅导的意义及辅导注意事项;向辅导对象发放了以《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主要内容的辅导自学资料;会上还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答疑和交流。
3、2020年5月15日,国泰君安证券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辅导授课,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主要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辅导讲解;并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进行了重点讲解;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进行了一次集中辅导授课,主要以《公司法》、《证券法》为主要内容向辅导对象进行了集中授课。
4、2020年8月8日,国泰君安证券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辅导授课,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主要就创业板注册制上市申请及审核的新政解读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进行了一次集中辅导授课,主要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为主要内容向辅导对象进行了集中授课。2020年8月9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辅导授课,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主要就首发企业遵循的会计法律、规范及内部控制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5、2020年10月10日,国泰君安证券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辅导授课,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主要就创业板上市审核问答等内容进行了一次集中辅导授课。
6、在整个辅导期间,辅导小组就杰创智能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探讨,在充分听取了公司发展愿景的基础上,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种沟通方式,全面深入分析了公司自身生产经营优劣势和外部市场的机遇与挑战,明确其未来角色定位,总结提炼了经营发展模式,基本明确了公司未来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
在明确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辅导小组还就公司未来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并实地考察了生产基地。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顺利实现发展目标,公司专门聘请了第三方投资咨询机构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在深入分析公司自身情况和外部市场的基础上,咨询机构出具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辅导小组先后通过数次募投项目沟通会议,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论证,并最终确定了公司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0年10月26日,杰创智能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