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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20 18:22:41 股吧网页版
缔奇智能:广东明冠律师事务所关于缔奇智能(河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0

定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4,917,000万股,占缔奇智能有表决权总股本的比例为77.07%。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缔奇智能的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公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即:

1.审计《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获得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数通过,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17,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17,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17,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17,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17,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17,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17,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3,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917,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0%,反对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弃权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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