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3006 证券简称:通莞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法》而进行的表述调整,包括“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该等修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2、其他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称“公司”)。 “公司”)。
公司系由公司前身东莞市银联通
莞电子收款机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而设立;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441900737573890A。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广东通莞科技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
号东莞天安数码城C 区1 号厂房703 号 1 号东莞天安数码城 C 区 1 号厂房 703
房。 号房。邮政编码:523000。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管理人员之间基于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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