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4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3011 证券简称:江奥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江苏奥斯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苏奥斯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19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41.91%股份的控股股东凌涛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1)《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南京奥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玄武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补充确认子公司四川奥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3)《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公司子公司南京奥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南京银行玄武支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凌涛为公司子公司南京奥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2018年12月4日,经泸州市纳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子公司四川奥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泸州纳川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泸州奥智光电科
公告编号:2019-041
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503MA64DN2B84,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液晶组件及整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安装;电子产品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家用电器、教学、通讯器材、摄影器材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行政许可或国家禁止、限制的项目,涉及后置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为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蓝安大道三段三号(泸州国家高新区纳溪科技园),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四川奥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850万元,持股95%,泸州纳川园区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50万元,持股5%。
3、提议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关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费用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凌涛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凌涛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和原股东大会通知《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取消外,于2019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鉴于本次增加的第十一项《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提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系同一事项,因此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提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取消。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四、调整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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