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8 17:14:57 股吧网页版
ST中标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3014 证券简称:ST 中标集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中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标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专审字(2023)第0211008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 持续经营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所述,中标集团公司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出现大额亏损、收入大幅下滑、截止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借款已逾期。以上事项表明中标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所述,中标集团公司管理
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但由于部分措施尚未实施,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其措施是否存在重大障碍,中标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 应收账款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二)应收账款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93,091,809.20 元。中标集团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国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的调控及银行机构对房地产企业贷款规模减少,中标集团公司主要客户资金紧张,未来可偿还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标集团公司未能提供部分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评估的充分证据,我们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三) 因债务逾期对外担保及未决诉讼事项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七)、(十三)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述,截止审计报告日,中标集团公司借款已逾期,中标集团公司对于已逾期的借款,正在和债权方沟通偿还方式、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的金额,暂未能全部形成书面文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实施有效判断,无法判断利息及违约金的计算是否准确。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九、(五)3、(1)关联方担保情况和十、(二)
或有事项。2、对外担保事项,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标集团公
司对外担保债务,被担保方债务已逾期,中标集团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就此事项正协商解决,但暂未达成一致,我们无法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应计提的负债金额。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或有事项 1、重大未决诉讼所述,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标集团公司涉及未决诉讼,由于诉讼事项
结果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诉讼事项及违约金的影响金额。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4 号》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筹资方面:

1、通过甲方应收账款的确权,进行应收账款质押进行筹资;

2、盘活固定资产,借助公司房产地理位置的优越性,重新评估资产,进行贷款整合;

(二)经营方面:

1、坚持公司建筑主业,精耕细作,采取谨慎稳健的市场经营战略,优化客户结构,维护大客户、老客户。审慎承接工程,前期进行全面评估,保持利润高、回款好的项目;

2、公司建筑行业类型进行深化调整,进一步聚焦专业承包中装
饰工程、幕墙工程中有价值的客户,同时面向机电安装方向发掘业务,由传统老基建行业向高科技新基建方向转变;

3、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抽调公司精英人才,组建公司清欠团队,通过结算、沟通、会议、上门、诉讼等方式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

(三)管理方面:

1、组织架构调整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相应组织架构调整,实行精效管理,岗位明晰、责任明确,使各中心、各部门更高效协同配合;

2、人员高效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