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05
证券代码:833015 证券简称:瑞朗净化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瑞朗创新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训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工作需要举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现董事会提名蔡训祥、马龙梅、马龙江、吴友民、王林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 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详见2017年11月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工作需要举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监事会提名张俊、姜楠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监事的情形。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至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详见2017年11月15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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