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33016 证券简称:希尔传媒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广东希尔文化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1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
判决书》(2025)粤 20 民终 3293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晔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新起点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容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6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希尔文化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宇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锐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结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黄宇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赵建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珠海新起点广告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黄沛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珠海新起点广告有限公司监事
8、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珠海公交自行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湘徽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4-002)。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和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4-002)。
公告编号:2025-036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二审情况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
判决书》(2025)粤 20 民终 3293 号。判决如下:
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4)粤 2071 民初 701 号民事判
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
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4)粤 2071 民初 701 号民事判
决第七项;
三、变更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4)粤 2071 民初 701 号民事判
决第三项为:珠海新起点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 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2590780.04 元;
四、驳回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 55194 元,诉讼保全申请费 5000 元,合计 60194 元
(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9233 元,由珠海新起点广告有限公司、广东希尔文化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锐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赵建斌、黄沛荣负担 40961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10294 元(珠海新起点广告有限公司已预交),由珠海新起点广告有限公司负担 1330 元,由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8964 元。以上抵扣后,珠海新起 点广告有限公司、广东希尔文化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锐诚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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