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中银证券
关于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
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无法形成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的保护措施 是
2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根据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清源”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但是否决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主办券商多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异议股东沟通,督促公司解决异议股东问题,但目前相关方仍未就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达成一致意见。
2、公司连年亏损,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2020 年由于疫情影响及自身经营等原因,订单大幅度减少,资金短缺,存在停产、欠薪等情形,无力聘请会
计师。主办券商多次提示公司,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未聘请审计机构。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未解决异议股东问题,公司无法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情况进行说明,导致无法提交终止挂牌申请材料。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
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
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海清源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且无法提供投资者保护措施。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海清源年报编制工作,并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其尽快完成年度报告审计与编制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银证券作为海清源的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银证券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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