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3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833018 证券简称:摘牌清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四次风险提
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被强制停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对公司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详见全国股转
公司《关于收到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决定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 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 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 核申请。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
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清源”,证券代码 仍为“833018”。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 进入全国股转公司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 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 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公告编号:2021-031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信息披露人,孙丽梅
联系电话:15130569923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冠文
联系电话:021-20328624
特此公告。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