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1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唐山曹妃甸海清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整体改制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298000005235。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37 万元。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2032 年 3 月 26 日。
第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反渗透膜、纳滤膜、超滤膜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水处理系统的工程施工;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的施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施工;
海水淡化工程施工(以上施工凭资质经营);反渗透膜、纳滤膜及超滤膜应用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劳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137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的全部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托管。
第十六条 全体发起人以唐山曹妃甸海清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 日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134,801,049.15 元折合股份 10,000 万股,净资产超出股份额部分 34,801,049.15 元
作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如下:
发起人的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 股份比例 出资
序号 出资方式
或名称 (万股) (%) 时间
1 胡志军 4018.0000 40.1800 非货币(净资产折股) 2015.02.25
2 张明铎 1942.0000 19.4200 非货币(净资产折股) 2015.02.25
3 徐晓函 312.0000 3.1200 非货币(净资产折股) 2015.02.25
4 刘桂英 356.0000 3.5600 非货币(净资产折股) 20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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