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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8 19:23:43 股吧网页版
海清源:中银证券关于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利息逾期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8


中银证券

关于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利息逾期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代码:833018;证券简称:海清源;以下简称“海清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银行贷款利息逾期

根据海清源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银行贷款利息逾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4),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向河北唐山曹妃甸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借款 4500 万元,借款期限 2 年,并相继办理了展期和延期,贷款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到期。结息方式:按月结息,每月的 21 日为结息日,22 日为
付息日。截止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尚未支付应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支付的利
息。

根据海清源提供的《企业循环额度借款合同》【(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循借字(2018)第 4077201835841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高抵字(2018)第 4077201849128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高保字(2018)第 40772018491282 号】、《借款展期协议》【(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借展字(2020)第 40752020484252 号】、《延期还本付息协议书》【(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延字(2020)第 40752020103001 号】,以上贷款的抵押物为海清源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道 39 号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编号:冀(2018)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 0000502 号),公司控股股东胡志军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外,《延期还本付息协议书》【(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延字(2020)第 40752020103001 号】约定“丁方胡志军同意继续执
行 2019 年 12 月 16 日签署的《同意担保承诺书》,即以抵押物为第一偿还项,若
不够时,同意按比例以该公司股权抵债”。

综上,海清源因资金短缺已导致贷款利息逾期,存在不能按期偿还本金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可能被起诉和追偿。如果抵押物土地及厂房被强制执行,将进一步恶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海清源仍处于停产、欠薪状态,且持续亏损致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因资金短缺已导致贷款利息逾期,短期偿债压力巨大,如果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而被起诉和追偿,则将进一步恶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 主办券商提示

海清源持续亏损且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因资金短缺导致贷款利息逾期,存在不能按期偿还大额借款的风险,同时目前处于停产、欠薪状态,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准确评估该公司的投资价值,注意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贷款利息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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