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8
中银证券
关于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利息逾期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代码:833018;证券简称:海清源;以下简称“海清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银行贷款利息逾期
根据海清源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银行贷款利息逾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4),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向河北唐山曹妃甸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借款 4500 万元,借款期限 2 年,并相继办理了展期和延期,贷款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到期。结息方式:按月结息,每月的 21 日为结息日,22 日为
付息日。截止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尚未支付应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支付的利
息。
根据海清源提供的《企业循环额度借款合同》【(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循借字(2018)第 4077201835841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高抵字(2018)第 4077201849128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高保字(2018)第 40772018491282 号】、《借款展期协议》【(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借展字(2020)第 40752020484252 号】、《延期还本付息协议书》【(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延字(2020)第 40752020103001 号】,以上贷款的抵押物为海清源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道 39 号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编号:冀(2018)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 0000502 号),公司控股股东胡志军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外,《延期还本付息协议书》【(曹妃甸农商银行)农信延字(2020)第 40752020103001 号】约定“丁方胡志军同意继续执
行 2019 年 12 月 16 日签署的《同意担保承诺书》,即以抵押物为第一偿还项,若
不够时,同意按比例以该公司股权抵债”。
综上,海清源因资金短缺已导致贷款利息逾期,存在不能按期偿还本金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可能被起诉和追偿。如果抵押物土地及厂房被强制执行,将进一步恶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海清源仍处于停产、欠薪状态,且持续亏损致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因资金短缺已导致贷款利息逾期,短期偿债压力巨大,如果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而被起诉和追偿,则将进一步恶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 主办券商提示
海清源持续亏损且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因资金短缺导致贷款利息逾期,存在不能按期偿还大额借款的风险,同时目前处于停产、欠薪状态,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准确评估该公司的投资价值,注意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贷款利息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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