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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欧迈机械”)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国融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融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章付才、成园园、刘元高、张超、朱非白、孙祖俊、张睿恒、董稼先组成,章付才为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融证券正式员工且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本辅导期内,曾宿桐因离职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离职人员已就前期辅导工作与辅导小组其他成员进行了交接,辅导人员变更不会对辅导工作造成影响。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及辅导计划,对辅导对象采取组织自学、个别答疑、日常沟通交流、查阅公司相关资料等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就辅导对象在辅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提出专业意见,并协助辅导对象制定解决方案。辅导对象依据解决方案进行整改,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并持续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及时传达并组织学习证券市场新规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督促辅导对象自学等方式开展辅导培训,组
织辅导对象学习《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总第 11期)》《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等政策新规,使其全面掌握北交所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了解最新的审核动态。

2、协助公司做好北交所上市规划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重点关注公司业务发展的成长性、可持续性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及目标,跟进辅导对象业务开展情况,了解辅导对象 2024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最新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总第 11 期)》分析辅导对象是否符合创新性量化指标与北交所定位,并向会计师了解审计工作安排,协助公司做好北交所上市规划,辅导公司做好规范运行。

3、进一步规范公司内控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的运作情况,并结合具体业务流程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待改进的环节。辅导工作小组敦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相关业务控制流程有效运行,提高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

4、个别答疑

在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与接受辅导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辅导小组协调律师、会计师,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对辅导对象合法合规经营、健全公司治理、规范财务基础等方面提供了较好的专业支持与指导,提高了辅导工作整体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相比仍需持续规范和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继续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比照上市公司运作标准并根据最近的监管审核要求跟进公司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关注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业绩规模相对较小。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市场变化情况,就辅导对象进一步优化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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