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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15:23:55 股吧网页版
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九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欧迈机械”)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国融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融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章付才、刘元高、成园园、朱非白、孙祖俊、董稼先组成,章付才为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融证券正式员工且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辅导协议的约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日常沟通、督促辅导对象自学、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对辅导对象展开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事前审阅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督促公司及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

2、与辅导对象财务总监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沟通,通过获取并查阅公司内部相关资料及网络核查等方式,从财务会计、业务技术、公司治理、合规经营、风险因素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并收集相关资
料,持续跟进公司内控执行情况,推动公司持续完善财务及业务内控体系。

3、持续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就目前最新的审核动态进行通报,让辅导对象充分深入了解最新监管政策以及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政策宣导,帮助辅导对象了解掌握资本市场的前沿信息。
4、通过线上沟通、电话会议等形式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 2025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及全年发展规划。

5、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与接受辅导人员持续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辅导工作小组协调其他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对辅导对象合法合规经营、健全公司治理、规范财务基础等方面提供了较好的专业支持与指导,提高了辅导工作整体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发展情况、法人治理结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等进行尽职调查,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建议。公司在各中介机构的指导下,已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各项业务管理体系,改善了内控执行情况,并按照规范要求持续运作。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树立资本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掌握规范运作、发行上市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对公司业绩存在影响

受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及市场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业绩存在一定波动。辅导工作小组将密切跟踪行业发展动态,并重点关注公司在营收规模、新品拓展、研发投入及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通过对收入规模的提升和对成本的有效控制,从而切实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仍需持续完善

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管理制
度,财务管理制度亦逐步健全。下一阶段,公司需进一步依据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强化制度执行,保障内部控制机制持续、有效运行。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依照上市监管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开展系统性核查,并就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切实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3、募投项目具体方案尚未完全确定

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初步规划,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细化中。辅导工作小组将与公司共同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竞争优势及未来战略方向,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以确保其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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