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3023 证券简称:君瑞恒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 或 “珠海君瑞恒”)的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
[2026]第0720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如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段”部分所述:
1、前期核销往来款项、报废存货的累计影响。
2019年、2020年度,君瑞恒股份公司因存货盘亏、毁损等原因,于当年度分别确认存货损失金额3,644,294.19元和3,159,929.05元,均计入了当年的营业外支出,分别占当期合并营业收入的30%和42%,该事项对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可比期间的期初未分配利润累计影响金额为-6,804,223.24元。
2020年,君瑞恒股份公司核销预收货款(出口业务)、应付账款合计金额
5,027,382.99元,2022年度,君瑞恒股份公司核销应付账款2,276,051.54元,均计入当年的营业外收入,该事项对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可比期间的期初未分配利润累计影响金额为7,303,434.53元。
综合来看,上述事项对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可比期间的期初未分配利润累计影响金额为499,211.29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及支持性资料以评价君瑞恒股份公司上述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以及对本期合并和公司财务报表潜在的税务影响。
2、应交税费余额的存在和准确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0所述,君瑞恒股份公司期末应交税费余额173,959.96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9.84%,其中应交增值税额171,799.96元,占应交税费期末余额的98.76%。该应交增值税额为君瑞恒股份公司于2020年度计提且一直未缴纳,我们未
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及支持性资料以评价君瑞恒股份公司该项税额的存在和准确性,也无法判断未缴纳税款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相关影响。
3、无法确认前期差错更正金额准确性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5和附注十二所述,君瑞恒股份公司对前期的如下所述交易进行了差错更正:①2020年,君瑞恒股份公司以1元价格出售其持有的原子公司深圳前海速普得技术有限公司全部70%股权(已更名为“深圳速普得快开技术有限公司”)给股东汤学军,当年度认定为权益性交易,出售价格与交易日占该子公司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2,568,361.24的差额2,568,362.24 元计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资本公积。②2021年,君瑞恒股份公司以1元价格出售原子公司广东速普得物联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给股东汤学军,当年度认定为权益性交易,出售价格与交易日占该子公司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3,324,661.23差额3,324,662.23元确认为资本公积。上述交易完成后,君瑞恒股份公司均丧失对深圳市速普得快开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速普得物联技术有限公司控制权,因此不应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合并层面出售价格与交易日占该子公司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处置子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虽然君瑞恒股份公司就该事项进行了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可比期间的期初数据,但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通过实施其他必要的替代性程序获取充分的支持性资料以评价君瑞恒股份公司进行差错更正的准确性。
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内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相关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相关内容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与落实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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