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2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3024 证券简称:欣智恒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欣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2-021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024 欣智恒 2022 年 7 月 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经与原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
(二)审议《关于<公司变更督导券商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变更督导券商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由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
(四)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需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审核批准,特提请股
公告编号:2022-021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五)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目前现状和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考虑,公司审慎考虑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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