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30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3028 证券简称:精英天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贵州精英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7月26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7月19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无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赵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贵州精英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舒孝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廷超、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其他信息: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无
公告编号:2018-01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公司向其采购电视机,用于《贵州省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设备采购项目(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设备及软件类)省级集中采购合同》项目,合同总金额5,701,800.00元。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截止目前公司已付款700,000.00元,剩余5,001,800.00元未付。原告以拖欠货款为由起诉。(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公司偿付货款5,001,800.00元;
2、判令公司按日万分之三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记270,000.00元(具体计至实际清偿日);
3、判令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确定影响。公司已聘请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应诉相应诉讼,依法合规主张自身权益,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公司正多方筹资解决资金问题,将采取法律措施追讨《贵州省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设备采购项目(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设备及软件类)省级集中采购合同》项目欠款。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贵阳银行高新科技支行账户已被冻结,对公司目前资金运作造成一定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18-013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
2、应诉通知书
3、民事起诉状
贵州精英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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