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8.00 元/股调整为 7.80 元/股,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议及表决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于桂娥、吴军威、郑河荣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4、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1)和《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5、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6、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公司于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