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权益获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和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核心员工,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人员。
本次预留权益获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公司和本次预留权益获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21 日为权益授予日,向 18 名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81.00 万份股票期权。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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