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6
浙江山屿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侯丽丽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为定期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山屿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山屿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以及浙江山屿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其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浙江山屿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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