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1:47:05 股吧网页版
海控能源: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3

公告编号:2026-031

证券代码:833042 证券简称:海控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 9 月 23 日,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海南牛路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海南牛路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工程公司”)100%股权,受让方为海南海控城市综合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集团”),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7,281.05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电力工程公司的股权。

电力工程公司出表日为 2025 年 10 月 31 日。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电力
工程公司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63,620,500.81 元。因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出售电力工程公司股权形成关联交易,导致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占用已全部归还。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制度,上述关联交易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现予以补充确认。(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祝钟、刘春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锡皓、

公告编号:2026-031

卢卫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南牛路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栋28层2801房、2803A 房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栋28层2801房、2803A 房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法定代表人:郑杰

控股股东:海南海控城市综合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控制方控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6-031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不适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未签署相关协议。《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海控综合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牛路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合同》之“第六条 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海南海控综合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企业):海南牛路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乙方受让标的企业 100%股权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2.标的企业负有对甲方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因非经营性业务产生的
内部往来款债务。截至 2025 年 8 月末的往来款金额为 80,475,600.81 元,该债
务金额最终以实际交割日双方确认的往来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