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8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3052 证券简称:迪玛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分别经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名,持有股份
19,99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8%,未出席股东为 5 人,持有股份 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存在终止挂牌异议股东。
本次审议申请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未出席股东 5 名,合计持有 3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0.02%,其中 1 名异议股东(共持有 100 股)同意继续持有,剩余
4 名股东尚未签署相关协议,亦未同意继续持有。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6
承诺主体:林金江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承诺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林金江公司承诺:若存在异议股东,控股股东林金江公司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票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且不同意继续持有股票的股东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且不同意继续持有股票的股东。
满足前述条件所有股东为:王益芬、蒋黎清、潘俊明、黄端虹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具体数量为:3100 股。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的 1 个月内,为提交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6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名称/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经异议股东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票的交易流水单(加盖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则被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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