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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8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腾能源”、“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朱铭、余斌、吴秋平、陈关武、俞盾好组成,其中朱铭担任辅导小组组长,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国金证券正式员工,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辅导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金证券与超腾能源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对超腾能源出

具了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国金证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向贵

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超腾能源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其他中介机构包括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册律师”)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的协助下,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用了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专题培训、分析研究重要事项、组织自学、专业咨询、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的人员情况

超腾能源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超腾能源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化。

2、本期辅导情况

辅导对象对国金证券辅导工作的推进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辅导效果良好。本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针对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为公司制定详细的后续辅导工作计划和辅导授课材料,全面梳理境内发行上市及新三板挂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督促辅导对象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

(2)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结合对公司业务模式、经营业绩、行业地位、监管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与辅导对象沟通讨论

申报上市相关事宜。

(3)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及内部访谈等形式,对发行人的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进行了梳理,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制度。

(4)组织召开中介协调会,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天册律师和天健会计师与国金证券相互配合,根据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预定的辅导工作,本阶段上市辅导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次辅导工作中,国金证券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上市要求以及监管机构的重点关注事项,对超腾能源的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及时进行反馈、沟通。前期发现的问题主要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上市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有待进一步增强,以及董事会成员构成仍需进一步完善。辅导机构通过组织辅导培训、案例分享等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针对董事会成员构成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公司沟通并制定初步实施方案,辅导对象正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辅导对象已建立了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遵照执行,但仍存在完善和提高的空间。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积极协助完善公司制度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体系的良好运行。

2、由于公司正处于上市筹备阶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规范治理以及发行上市相关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不断完善和更新现有法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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