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杭州顺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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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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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顺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169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杭州顺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治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2811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顺治科技公司截
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16,962,257.78 元,累计亏损已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百分之九十。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顺治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顺治科技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经营对策,但仍然无法消除我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疑虑。我们认为顺治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依据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在报告中对持续经营能力予以强调,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使用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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