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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关于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五期)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高华股份”、“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姬福松、朱亮亮、胡森、何应成、周璞、王徽俊、郑伟新,组成高华股份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姬福松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辅导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辅导工作小组通过采取督促自
学、在线交流、个别答疑以及咨询解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高华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高华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查阅辅导对象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与辅导对象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辅导对象 2025 年上半年经营发展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4 元/股价格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并由蚌埠高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认购。2025 年 7 月 23 日、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上述股票定向发行事项。2025 年 9 月 1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的函》。2025 年 9 月 17 日,蚌埠高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认购。辅
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元证券辅导小组给予了积极配合,督促辅导对象学习证券市场最新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辅导对象的规范治理。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过程中,公司存在业绩下滑问题。2025 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在 2024
年度扭亏为盈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持续开发新客户扩大销售规模实现净利润同比
增加。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9 万元,公司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持续拓展新市场,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用工问题。虽然公司正在逐步整改规范,但公司仍存在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同时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辅导小组已督促公司针对用工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2、独立董事制度取消问题。2024 年上半年,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和优化治理
的实际需要,取消了独立董事制度。辅导小组已督促公司后续择机重新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预计将保持不变。保荐机构将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部署,有序开展对高华股份的辅导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继续将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市场动态、审核动态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发给辅导对象进行学习,向辅导对象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及规范运作要求,加深辅导对象对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

2、协助辅导对象进行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辅导对象日常经营、规范运作、业务开拓等情况,结合行业状况,对辅导对象未来申报计划进行综合评估。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五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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