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33070 证券简称:三耐环保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三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三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三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经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三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经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坚决贯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八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具有高度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知人善任;
(五)年富力强,有很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和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总经理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
第三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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