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33070 证券简称:三耐环保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三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三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杭州三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三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将下列文件与董事会决议一并保存:
(一)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的其他荣誉、资格证书等。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董事
会秘书。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终止对其的聘任:
(一)出现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待办理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如辞职或被解聘,公司应当在原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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