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4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3073 证券简称:威盛电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威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短线交易及敏感期交易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威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党慧女士存在短
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且 2021 年 4 月 1 日卖出股票的行为涉及敏感期交易,
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党慧女士(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于 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交易公司股票如下:
交易 交 易 交 易 交 易 交 易 股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股东 日 期 方 式 方 向 数 ( 单 (单位: (单位:
位:股) 元) 元)
党慧 2021 年 集合竞价 卖 出 100 6.85 685
4 月 1 日 交易
党慧 2021 年 集合竞价 买 入 100 12 1200
4 月 28 日 交易
以上构成短线交易及敏感期交易。
二、事件的处理
(一)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党慧女士自2021年4月1日卖出公司股票100股,又于2021年4月28日买入100股,该情形构成短线交易,但上述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故公司无需收回其所得收益。
经公司核查确认,党慧女士买入与卖出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公告编号:2021-011
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且今后将加强相关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党慧女士 4
月 1 日卖出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主办券商知悉此事后,立即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公司立即与党慧女士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经过,并告知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与主办券商进行了沟通。经公司核查确认,本次卖出股票行为系意外所致,并非该董事故意违反相关规定。同时该董事承诺将加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股转系统的交易规则,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并委托公司董事会代为向投资者致歉。
公司董事会向各位投资者表示歉意,并且将督促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避免再次出现股票违规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西安威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