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4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3088 证券简称:泰金精锻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说明公告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 1 月 5 日,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金精锻)
股东于涛与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高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莱芜高新以受让于涛持有泰金精锻 47.2331%股份的方式将其在泰金精锻的 22,747,469.18 元债权转让给于涛。于涛持股比例由 81.5143%变为
34.2812%,莱芜高新持股比例由 0%变为 47.2331%。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07)、《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补发)》(公告编号:2023-009)、《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补发)》(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补发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因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原因,双方一直未进行交易。而新
《公司法》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实施,控股股东于涛在董事长及董事职务任期内,
无法通过离职提前进行股票解除限售。因此,双方就协议的部分条款再次进行
了磋商细化,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补充协议签订后,双方就转让方式达成一致:莱芜高新将分三批次受让于涛持有的泰金精锻 47.2331%股份。
二、第一批次转让情况
于涛与莱芜高新就第一批次的转让方式达成一致,拟采取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方式进行。2024 年 11 月 22 日,为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于涛与莱芜高新投
再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进一步明确了第一批次股份转让的股份数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内容。于涛同意将其持有的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20.3786 % 的股份共计 5,706,000 股以总计 9,814,320 元人民币转让给莱芜高
公告编号:2024-020
新,折合股价为 1.72 元/股,莱芜高新同意以上述价格受让于涛所持泰金精锻的股份,双方一致同意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完成股份转让。
上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已履行挂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莱芜高新已于 2024年 11 月 22 日获取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上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获得全国股转公司批复,当前仍在办理中。同时,为便于投资者追踪进展,我司就第一次批次转让情况,重新发布权益变动公告书。详见《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4-018)、《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4-019)。
特此说明。
山东泰金精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