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3091 证券简称:恒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恒达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恒达仪器仪表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恒达仪器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 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财务总监。 书、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 第十七条 公司有 3 个发起人:
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如下: 发起人一:尹辉
发起人一:尹辉 家庭住址:杭州市西湖区 XXXXXX
家庭地址:杭州市西湖区 XXXXXX 身份证号码:
330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
330XXXXXXXXXXXXXXX 方式认购 170 万股,共计认缴出资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 1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已于
方式出资 17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缴纳。
34%,现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潘志东
发起人二:潘志东 家庭地址:杭州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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