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06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希科普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重字【2018】第0020号
二零一八年六月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17楼 邮编:518048
电话(Tel):0755-82931899 传真(Fax):0755-82931822
网址:www.kangdalawyers.com
目录
释义...... 1
律师声明与承诺...... 3
正文...... 5
一、本次重组的方案...... 5
二、本次重组各方的主体资格...... 7
三、本次重组的批准与授权...... 9
四、本次重组的实质条件......11
五、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协议......13
六、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13
七、标的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20
八、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21
九、本次重组涉及的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21
十、本次重组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22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情况......22
十二、结论意见......23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希科普、股份公司、公司指 深圳市希科普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希科普 指 希科普(香港)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优科数码 指 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香港希科普持有的优科数码100%股权
希科普经由子公司香港希科普直接向本次重大资
资产重组 指 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刘军出售希科普之孙公司优科
数码100.00%的股权。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鹏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指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希科
《法律意见书》 指 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法律
意见书》(康达股重字【2018】第0020号)
《深圳市希科普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
《重组报告书》 指
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众环审字(2018)060016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4月24日出具的
号《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18)060016号《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18)060018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4月24日出具的
号《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18)060018号《审计报告》
鹏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出具的
鹏信资评报字[2018]第039 《希科普(香港)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事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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