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国海证券
关于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风
险提示性公告
国海证券作为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4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 是
告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对新龙生物的 2024 年年报事前审查过程中,发现其 2024 年财务
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会计师是基于以下事项对挂牌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预付供应商款项事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新龙生物公司预付款项中存在账龄超过一年或未
按合同约定执行产生的预付账款余额合计 4,653.02 万元。我们检查了新龙生物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实施了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仍无法就预付款项余额的商业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与交易对手的关系、可收回性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其他应收款事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新龙生物公司其他应收款年末账面余额 8,215.56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 464.95 万元,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4。部分往来款及项目款形成时间较长、金额较大,能否收回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增加了我们的
疑虑。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往来款及项目款的实际用途、与交易对手的关系,亦无法判断款项的可收回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龙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无法确定上述业务的实质,则将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造成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对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出具了专项说明并经审议通过后披露。
我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国海证券
202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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