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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8:47:43 股吧网页版
新龙生物: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33098 证券简称:新龙生物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6 年 4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胡秀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
董监高 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6-010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新龙生物 24,060,000 股股份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起被司法冻结,占新龙公司总股本 26.43%。新龙公司未及时披
露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于 12 月 5 日补充披露。

新龙生物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秀筠、控股股东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针对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积极予以整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进行深刻反省,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业

公告编号:2026-010

务规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风险意识,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6]28 号)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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