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3100 证券简称:爱己爱牧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商丘爱己爱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商丘爱己爱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26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6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1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商丘爱己爱牧生物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陈五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
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07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 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五常对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报负有主要 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陈五常实施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 日起 3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诚恳接受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 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
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商丘爱己爱牧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商丘爱己爱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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