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6
证券代码:833105 证券简称:华通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
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河北助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助通新能源”)为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汇聚资源禀赋,发挥协同优势,助通新能源拟联合曲阳县恒交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交电力”)及保定兴远恒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远恒能源”)共同投资设立曲阳恒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聚能源”)。恒聚能源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助通新能源认缴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恒交电力认缴 102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51%;兴远恒能源认缴 2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4%。具体信息以实际工商注册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06,743,842.36 元,期末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9,423,770.61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 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15%;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81%。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
(一)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如下标准之一的投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投资事项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投资事项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二)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如下标准之一的投资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投资事项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投资事项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除前款规定外的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决定。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06,743,842.36 元,期末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9,423,770.61 元。本次对外投资金额 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15%;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81%。此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未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且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无需提交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已经董事长审批通过。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具体范围等相关事宜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为主。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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