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833106 证券简称:瑞奥电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瑞奥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进主业发展,瑞奥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自然人马立兴、张弢、田如意、魏永刚、刘二宝、杨刚出售所持参股公司西安启源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启源”)14.7037%股权,出售价格为 6,784,763.00 元。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西安启源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
京会兴审字第 0018013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期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 216,912,815.48 元,期末合并报表净资产
总 额 为 129,019,751.55 元 。 本 次 出 售 资 产 的 交 易 对 价 为
6,784,763.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1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5.26%。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
通过了《瑞奥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现有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马立兴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 95 号新 2 号楼 1201
关联关系:马立兴为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张弢
住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 80 号 9 楼 2 门 1 号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田如意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 21 号华融国际大厦 A 座
25D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魏永刚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 34 号
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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