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833122 证券简称:中仪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盈科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的依法
运作状况、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19-012和2019-013。(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写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保障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强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现从公司实际出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及2018年经营情况,编制了2019年经营计划。
(七)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以2019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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