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之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仪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了解、核查银行流水单、查阅会计记录、获得相关声明资料等方式对中仪股份2017年8月和2018年8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之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8月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15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湖北珞珈梧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业绩对赌协议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深圳市招银财富展翼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业绩对赌协议的议案》。依据发行方案,公司向湖北珞珈梧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银财富展翼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发行69万股,每股11.5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7.31%,拟募集资金793.5万元。
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第010136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69万股,实际认购金额793.5万元。
2017年11月30日,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6851号《关于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2017年12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份于2017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2018年8月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6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实际控制人与西藏启迪桑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业绩对赌协议的议案》。依据发行方案,公司向西藏启迪桑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0万股,每股24.5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5.98%,拟募集资金1470万元。
截至2018年8月29日止,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18)第010063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60万股,实际认购金额1470万元。
2018年9月12日,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8)3217号《关于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2018年9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份于2018年9月2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还根据《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2018年年度,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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