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证券代码:833122 证券简称:中仪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补充公司经营现金流,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18万(含118万)股无限售条件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1.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80.42(含3680.42)万元。本次股票发行,公司无优先认购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武汉中仪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20)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18万(含118万)股无限售条件普通股,每股价格31.19元,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80.42(含3680.42)万元。同意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照要求拟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需要,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需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
(六)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业绩对赌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股票事宜中,实际控制人与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对赌协议中,涉及业绩对赌及实际控制人向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回购股份的安排,因此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由代理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有合理理由无法出席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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