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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16:46:20 股吧网页版
晶品压塑: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833127 证券简称:晶品压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广州晶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名称: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 23 号四栋五栋 101 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36,121,191.00 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策略,以“高品质、高效率”
为思路,发挥公司各方面的优势,建立现代化高效率企业机制,不断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使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
品、酒、饮料及茶专用设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机械技术推广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维修,专用设备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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