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9
公告编号:2024-107
证券代码: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章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9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内部结构化调整等原因,周胤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刘国学的提名,经各董事讨论,聘任章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章犇,男,198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8 年 5 月
至 2016 年 3 月,任常州国家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职员;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
任常州清大两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监。
公告编号:2024-107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章犇相关材料及相关人员的简历,并回顾了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相关人员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本次聘任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聘任章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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