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5:35:49 股吧网页版
通宝光电: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接受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保荐机构经过审慎调查与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的研究,同意保荐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特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使用的词语简称含义与《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同。)

目录

声明...... 1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六、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7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9
第三节 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 10

一、《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10
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

由等...... 16
三、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依据、可行性和未分配利润的

使用安排...... 16

四、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以及规划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 17
第四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19
第五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21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21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合法合规性...... 21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5

四、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29

五、对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 33

六、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 36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36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欧雨辰女士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东吴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5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了旭升股份、挖金客、明泰铝业等 IPO 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代表人:徐欣先生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东吴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1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了中泰桥梁、东山精密、苏州科达、瑞可达、苏大维格、华阳智能等 IPO 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保荐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狄佳依女士,东吴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参与了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及财务顾问工作,曾参与华阳智能 IPO、容大股份和健瑞宝新三板挂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陈培培、庄晖、杨帆、朱一帆。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常州通宝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