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9%,可交易时
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公告编号:2025-070
单位:股
是否为控 本次解
股股东、 董事、监 本次解除 除限售 尚未解除
序号 股东姓名 实际控制 事、高级 本次解限 限售登记 股数占 限售的股
或名称 人或其一 管理人员 售原因 股票数量 公司总 票数量1
致行动人 任职情况 股本比
例
1 章克勤 否 无 D 400,000 0.71% 0
2 朱益民 否 无 D 100,000 0.18% 0
合计 — 500,000 0.89% 0
注: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F 其他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定,“发行人申报前 12 个月通过增资或股份转让产生新股东的,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发行人应当按照北交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新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及其持股主体、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新股东间以及新股东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主体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应当充分披露一致行动关系类型、持续期间及稳定性等内容。新股东属于战略投资者的,应予注明并说明具体战略关系。新股东如为法人,应披露其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如有);如为自然人,应披露其基本信息;如为合伙企业,应概括披露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如有)、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最近一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后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的,申报前须增加一期审计。上述新股东应当承诺其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股东章克勤于2024年6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公司400,000股股票并已办理自愿限售,现已自取得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根据上述规定,公1 扣除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后的尚未解除的股份数量。
公告编号:2025-070
司为股东章克勤申请解除限售其持有的 400,000 股。
公司股东朱益民于2024年6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公司100,000股股票并已办理自愿限售,现已自取得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为股东朱益民申请解除限售其持有的 100,000 股。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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