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 录
问题 1. 单一大客户依赖风险 ......3
问题 2. 原材料采购稳定性及价格公允性 ......5
问题 3. 存货真实性及盘点有效性 ......8
问题 4. 募投资金规模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10
问题 5. 其他问题 ......12
问题1.单一大客户依赖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第一大客户上汽通用五菱年度销售占比分别为 66.83%、63.99%和 83.35%,LED 车灯模组配套覆盖率分别为 27.57%、44.77%和 61.65%,公司解释收入增长系新上市车型畅销和 LED 车灯配置渗透率提升所致。(2)发行人主要产品中的 LED 车灯模组产品均系匹配具体车型的定制化产品,华域视觉、法雷奥等汽车零部件企业给予公司的设计自由度较低。问询回复显示,销售产品模式下,EPS 控制器产品由公司本身承担产品设计任务,自行开发设计图。(3)公司通过燎旺车灯等总成厂客户间接向上汽通用五菱整车厂销售收入占比分别
为 6.89%、7.11%和 4.26%,其中 LED 车灯模组 2023 年度销
售均价与其他年度差异较大,报告期各期车灯总成销售均价相同且低于 LED 车灯模组。(4)上汽通用五菱 LED 车灯模组及驱动控制器、车灯总成、充配电总成主要供应商数量分
别为 2 家、5 家以内和 5 家以内,发行人每年与上汽通用五
菱对既有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谈判,价格协商完成前先按临时价格(上年价格*95%)进行结算,待谈判完成签订正式定价协议后,按正式价格进行结算并对差异部分“多退少补”。
(5)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已取得的未来 3 个月需求计
划合计金额约 1.42 亿元,公司与上汽通用五菱在照明系统、电子控制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多个领域均有多个已定点未量产项目,另有多个跟踪开发中项目。
请发行人:(1)结合期后重点项目的开发、定点、预计
量产时间、预计停产或减产时间、新车型开发周期和更新周期、配置渗透率、下游主要客户销售变动趋势、报告期内及期后需求计划的同比和环比变动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未来取得需求计划的可实现性、预计数量、稳定性及持续性,下游客户主要车型及产品需求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销售收入下降或单一大客户依赖风险。(2)结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设计、客户定制化需求、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具体差异,说明汽车零部件企业定制化需求与整车厂的具体差异,通过总成厂客户间接向上汽通用五菱整车厂销售是否存在设计自由度较低、销售单价较低、毛利率较低等情形,销售产品模式下的 EPS 控制器产品是否由发行人自行开发设计,问询回复与保荐机构工作底稿不一致的原因,信息披露是否准确。(3)说明报告期内上汽通用五菱向发行人采购份额的变化情况及原因,自合作以来直接和间接销售的商业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价格调整的发起主体,各期调整时间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价格调整金额的统计口径,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相关价格调整政策是否一贯执行,上汽通用五菱与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类似合作模式,该类合作模式下如何实现降本目的。(4)结合细分产品类型、售价区间、产品定价的关键因素等,说明 LED 车灯模组、车灯总成销售均价差异的具体原因,发行人与上汽通用五菱其他车灯总成、充配电总成主要供应商是否构成竞争,是否具备竞争优势,是否对LED 车灯模组产品后续销售产生不利影响。结合上汽通用五菱新增车型定点进展及所处阶段、下游行业景气度、客户整
车产线投资及扩产情况、预计需求及前期配套车型预计停产或减产情况等,量化分析是否有足够空间和能力消化广西通宝新增车灯总成产能。(5)说明上汽通用五菱直接采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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