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125
证券代码: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学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告编号:2025-125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认定颜正茂等员工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拟补充提名谈志兰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7)。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宽裕、张方芳、姜建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决定拟由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 2 名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以下简称“本次配售”),配售比例不超过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承诺本次配售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公告编号:2025-125
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波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宽裕、张方芳、姜建庆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
上午 10 时召开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