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1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3153 证券简称:剧星传媒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查道存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查道存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查道存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俞湘华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俞湘华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公告编号:2021-005
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俞湘华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常青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常青女士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常青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高志勇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高志勇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高志勇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吴景璇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吴景璇女士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吴景璇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樊旭文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05
经审阅樊旭文先生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关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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