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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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光大证券推荐的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
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
( 模板见附件 2),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温馨提示】
一、请企业家和主办券商特别关注挂牌并发行股票的融资机制设计,如有意
向或已实施,具体事宜请咨询审查人员。 在审查期间,对挂牌同时发行股票的,
我们将予以单独列示,并不影响审查进度。
二、 主办券商的内核/质控部门应发挥督查内审责任,督促项目责任人及其
成员,特别是推荐挂牌业务承做部门,按照尽调(核查)过程描述、 事实(证据)
列示、依法合理分析、 发表结论性意见、补充披露等步骤开展反馈回复工作,力
求反馈回复能做到过程留痕、事实详尽、意见明确、披露充分,并最后对反馈工
作再次复核确认。 我司审查时对内核/质控部门的督查工作将予以重点关注。
三、 信息披露既是义务更是权利(好处),公开转让说明书是投融资对接的
重要形式。倡导公开转让说明书如实客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注重归纳提炼,
避免冗长和千篇一律,力求个性化和差异化。
为便于吸引投资者,在满足基本内容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篇幅,业务部分的内容、格式、顺序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统筹,除遵循重要性
原则,有针对性和差异化、个性化地披露特殊风险以及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
外,也要注意突出企业亮点的描述,包括业务模式、经营特点、核心竞争力、所
处行业特点及行业地位。
鼓励企业家用平实易懂的语言(包括大白话)撰写公司业务部分;鼓励律师、
会计师发挥专业能力,可撰写相关内容;鼓励主办券商回归投行业务本质,为企
业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包括挂牌并发行股票。
四、 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精炼、专业,避免冗
长、表述模糊、逻辑不清和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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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请企业家、经营管理层、 董秘/信息披露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秉持与投资
者当面沟通的心态,在公开转让说明书撰写完毕后拔冗通读,检查信息披露是否
真实、全面、合规,力求投资者见书即可见公司整体面貌。
引言
一、 致公司
贵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材料已经受理。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 包括贵公司在内,我们对主办券商推荐的多个
项目集中出具了首次反馈意见。主办券商对于贵公司的反馈意见的组
织落实情况、完成质量、 回复速度将直接影响我们对贵公司项目的审
查进度。 因此,我们建议贵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除积极安
排董事长/总经理、 董秘/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
与、配合主办券商落实反馈意见之外, 务必督促主办券商与其他中介
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出回复。
二、 致主办券商
贵公司同期推荐申报多个项目, 请内核/质控部门牵头组织和督
促承做推荐业务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律师及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落实
反馈意见。请内核/质控部门撰写反馈督查报告, 并作为反馈回复的附
件一并提交。 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要积极配合内核/质控部门的督查
工作。前述人员请做好接受我司质询的准备。
为进一步提高效率,我们将对就同一反馈问题两次以上反馈回复
的情况以主办券商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定期公开,纳入执业质量监管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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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公司一般
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归位尽责,对照附件 1 中所列
示的问题进行梳理,根据信息披露、尽职调查、内核的实际情况进行
反馈回复。
注: 1、若存在不适用的问题,可直接回复“不适用”并简要说明
“不适用”的原因。
2、若公司及中介机构已落实和披露的问题,请简要说明,避免
冗长。
第二部分 特有问题
1.企业特色分类
请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中说明同意推荐挂牌的理由,以投资者需
求为导向,对公司特色总结归类(除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指引以外),可参考维度如下:
1.1 按行业分类
例如:战略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
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现代农业、文化创意、
互联网、高新技术企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商业模式创新型及其他
新兴业态。
1.2 按投融资类型分类
例如:挂牌并发行、挂牌并做市、有两个以上的股东是 VC 或 PE、
券商直投。
1.3 按经营状况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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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阶段性亏损但富有市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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