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2-18 17:51:15 股吧网页版
东工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18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3155 证券简称:东工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4 日 10 点。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公告编号:2020-008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 309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
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时降低新三板信息披露的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故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

针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提交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

公司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内江东工设备制造

公告编号:2020-008

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函》: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
[点击查看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