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0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2020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2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3 其他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明珠股份 2020 年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 01210051 号)。审计报告中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股份”)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珠股份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所述,明珠股份的主要股东云南省玉溪佳卉园艺有限公司、玉溪春和花卉有限公司、玉溪江川彩云花卉产业有限公司、昆明恒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玉溪荣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朋从、钱崇峻、苏复生、徐红春、柴宝寿、何建国、李锐华等以及原股东刘勇、李映波等作为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广州钧扬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优势集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东争议纠纷一案中裁决败诉,需要回购申请人持有的明珠股份的全部股份,并连带向申请人支付股份回购款 5,487.59 万元及相应的逾期利息和其他仲裁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合计 91.49 万元。
2020 年 7 月及 10 月,明珠股份及上述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及补充协
议,但因其均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的款项,申请人存在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裁决结果的可能。根据《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相关安排及上述裁决结果、和解协议等,明珠股份亦存在回购义务。
由于上述金额重大,且明珠股份是否会被申请列为股权回购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二、2 所述,明珠股份 2020 年
度净利润-3,467.79 万元、2019 年度净利润-2,989.54 万元,连续两年亏损;如附注五、9 所述,明珠股份短期借款已经逾期,逾期金额共计 1,618.28 万元;
如附注五、12 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明珠股份公司未支付工资为 102.53
万元。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明珠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明珠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保留意见。”
2、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股转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
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因受疫情影响,明珠股份基地生产人员、生产资料无法按时到位,错过最佳下种季节,原来在地植株无法正常进行管理,给公司种球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明珠股份委托云南玉溪方正税务师事务所进行鉴证,税务所出具了《种球损失鉴证报告》(玉方鉴字(2021)第 04 号):公司黄草坝基地、华宁青龙基地、晋宁双河基地总共种植鳞片及籽球 36,470,689 粒,
总共投入 69,806,870.51 元,共计收回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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