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1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3175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相关数据经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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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的议案》,我们认为该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与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新老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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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性经营需要,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如下:1、公司向北京新流万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流万
联”)采购产品、技术及相关服务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向新流万联销售产品及服务不超过 500 万元。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
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2019-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2019-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该议案项下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开展,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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